基层动态→
广元市突出示范引领书写绿色出行“新篇章”
2023年以来,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绿色出行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广元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贡献了机关事务力量。今年3月,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广元中学被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表扬为“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一是组织保障赋能,凝聚合力“护绿”。强化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绿色出行协调体系,加大对公共机构绿色出行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强化机制建设,锚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创新建立市、县(区)、镇(乡)、村四级公共机构节能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宣贯体系,加强对全市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工作的联系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出台《广元市公共机构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2023—2030)》《广元市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动员全市公共机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推出绿色出行相关惠民政策,为公共机构践行绿色出行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电动机关”提质,深耕沃土“扩绿”。深化绿色公务出行,严格把关全市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要求全市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度全市公务用车更新配备中,新能源汽车占比65%以上。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基层公务出行模式,已投入10辆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有效减少“车轮上的浪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机构领域实施“电动机关百千万”专项行动,通过举办新能源汽车展销会、川陕甘第四届汽车博览会等推介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在公务出行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190余辆,年均降碳500余吨。
三是宣传引导蓄势,厚植理念“兴绿”。探索绿色出行方式,在市行政中心、广元中学、部分医院等公共机构,推行车辆限号限行、让车位于患者(家长)、“绿色健走”等举措,倡导干部职工践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节能宣传周”等宣传节点组织2000余名志愿者深入到医疗机构、学校、“双报道”社区、帮扶村等开展绿色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普及绿色出行知识,受教育干部职工及群众达40万人次。弘扬绿色出行文化,在绿色出行宣传月期间,创新开展“相约翠云廊 ‘绿’行古蜀道”等系列特色宣传活动,推动绿色出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