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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2-24 来源: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管发电〔2021〕843号)要求,经四川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拟将四川省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等4个集体、彭英等4名个人作为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四川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740620(同传真)
电子邮箱:532522525@qq.com
附件:1.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四川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