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要职责
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不含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受理有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负责人
处 长:王维忠
副处长: 魏 鹏 刘 强
电 话:028-86748512 86743016 86783118
主要职责
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不含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受理有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负责人
处 长:王维忠
副处长: 魏 鹏 刘 强
电 话:028-86748512 86743016 8678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