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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08-18 来源: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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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1629720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发布《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同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1825日上午730分准时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考生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前一晚10点之后禁食、禁饮,体检当日早晨须保持空腹。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人身安全和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参加体检前,考生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

联系电话: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计处),028-8674062017828188663

特此公告。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