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网站支持IPv6

来信选登→

公务用车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10-18 来源: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公务用车
信件编号:
2024101700000063
来信日期:
2024-10-17
办理时间:
2024-10-18
办理进程:
已办结
来信人员:
***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公务用车发生交通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达 2 万元以上,需要在几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保险定损及交警责任认定等情况报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信访答复内容(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信息不作公开)

您好!

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根据《四川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发生交通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保险定损及交警责任认定等情况报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