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03-01 来源: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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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管节能〔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要求,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确定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等1558个单位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示范单位给予表扬,宣传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示范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开展省级和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2月2日       



主管单位: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共机构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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