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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十条措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0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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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发布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十条措施,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节电宣传,落实节电管理措施,开展督促检查,积极做好迎峰度夏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用电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节约用电良好氛围。

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十条措施:

一、推广使用LED灯、节能灯,覆盖率达到100%。

二、调整照明系统运行状态,除消防应急照明外,公共区域照明原则上保持最低照明需求,关停办公区域内景观照明灯。

三、淘汰更新能效等级低的空调、电机、电锅炉、电热水器,重点是低能效等级的老旧空调。

四、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

五、非工作时间关停中央空调、电锅炉、电热水器等高耗能设备,及时关闭未使用的会议系统、教学设施和LED显示屏等。

六、优化电梯运行方式,推广能量回馈装置,倡导使用步行梯,原则上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电梯暂停使用。

七、加快新能源新技术推广利用,新建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等。

八、培养节约用电习惯,做到“即开即用”“人走电断”,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等。

九、发起节电宣传行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十、开展节电专项检查指导,坚决纠正浪费用电行为。

(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